航空障礙燈與照明燈的區別
航空障礙燈(Aviation Obstruction light)又稱標示障礙物助航燈光,隸屬于助航燈光設備行業。為了與一般用途的照明燈有所區別,大部分航空障礙燈不是常亮著而是閃亮,低光強航空障礙燈為紅色常亮,中光強航空障礙燈與高光強航空障礙燈為閃光,閃光頻率不低于每分鐘20次,不高于每分鐘60次。航空障礙燈的作用就是顯示出構筑物的輪廓,使飛行器操作員能判斷障礙物的高度與輪廓,起到警示作用
障礙燈安裝示意:
水平方向:可參考以45米左右的間距設置障礙燈。
燈具分層:B型低光強和B型中光強不大于52米,A型中光強和A型高光強不大于105米。
當H<45 米時: 頂部設置B型低光強或B型中光強。
當45≤H<105 米: 頂部設置B型中光強, l/2H處設置B型低光強。
當105≤H<150 米: 頂部設置A型中光強, l/2H處設置B型中光強。
H≥150 米: 以不大于105m的間距均勻設置A型高光強, 在A型高光強分層之間設置B型中光強。